安定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为民”主线,落实三项举措,进一步强化和保障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以监督为指导,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谋突破,推动严格规范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一、完善交流平台,推动联络互动常态化。一是优化工作机构,健全联络机制。设立专门联络员,确保由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完善院党组领导、各内设机构参与、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分工联络机制。同时建立及时督查、从严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联络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轨道。二是突出对接联系,加强交流沟通。针对不同行业、职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由联络员不定期通过电话、网络、走访等形式,深入到人民监督员中去,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建立联络工作台账,全面、全程记录人民监督员工作,确保联络工作件件有回声、事事有成效。三是丰富联络载体,搭建双向平台。在做好联络工作的同时,通过“两微一端”、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途径,不定期向人民监督员宣传检察职能、通报日常工作、刊发反映社会热点的新媒体作品,增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促使联络向便捷性、及时性和互动式转变。
二、细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活动实效化。一是不定期通报检察工作。全年赠阅《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及时将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情况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使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有全方位了解,便于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二是邀请参与现场办案。2020年来,安定区院紧扣案件公开审查、制发检察建议、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事项,邀请306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监督活动202次。如在对某公司非法采矿一案听证会中,邀请2名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对检察办案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在对一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的活动中,邀请从事亲子教育职业的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在组织2022年上半年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中,特邀3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既参与案件评查又对评查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三、强化保障措施,实现监督履职便利化。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赢得多方支持。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大力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让社会充分了解和重视人民监督员制度,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社会地位。同时组织人员与6家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开展座谈,宣传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性质,积极争取所在单位领导的支持与理解,为人民监督员提供工作便利。二是加大经费支持,兑现监督费用。在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津贴补助之外,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中产生的费用,纳入检察业务经费保障范围,兑现“一次一保障”,为监督员独立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