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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安定区检察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 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创新

时间:2023-02-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安定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三年来,共邀请听证员412人次,举办听证会206场,对327件案件进行了听证,听证息诉率98.3%。

2020年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后,安定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原则,不断更新检察听证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将检察听证作为全院重点工作予以推进,不断扩大检察听证案件类型,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听证全覆盖。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机制,使检察听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一体履职理念,加强办案部门与案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多次组织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就工作衔接、业务协同、线索移送、意见反馈等实践问题充分交流,形成了整体工作合力。二是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听证质量。将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相结合,并纳入院公共考核目标,督促检察人员规范开展检察听证,认真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建议。同时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相结合,加强监管力度,将听取听证员意见建议情况作为评价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确保听证不走过场。是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工作有章可循。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听证员查阅卷办法》,对听证案件听证员查阅卷作出具体细化的规定。四是优化流程,保障听证员各项权利。事前通过卷宗查阅、预备会议等方式,确保听证员了解案件有关事实、法律、争议情况。事中通过设置听证员单独评议环节、为听证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保障听证意见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事后通过严格反馈情况书面记录制度,注重释法说理,做好听证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五是规范管理,健全工作台账。做到检察听证规范化运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听证工作开展台账和听证员个人档案,全面、准确的反映听证员履职情况,相关纸质文书等原始材料定期归档留存,做到工作全程留痕。六是依托听证赋能,强化类案治理。充分发挥听证的智慧外脑作用,从个案中发现监督线索,从线索中深挖类案问题,并提出科学性、可操作的检察建议,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七是聚焦效果导向,加强诉源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用心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借助检察听证第三方的力量,强化释法说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八是突出创新举措,助推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开展简易听证,2021年以来共开展简易听证12次。对首访、首诉、案情简单的案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邀请值班律师作为听证员,常态化开展简易听证,努力把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到位,有效降低了重复信访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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