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全院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占比18.75%;部门负责人填报7件,占比43.75%;其他检察干警填报6件,占比37.5%。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
下一步,安定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学习“三个规定”,重点对“三个规定”填报范围、内容等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明确个人重大事项填报范围,坚持“逢问必录”,持续加大“三个规定”政策对外宣传力度,定期面向社会公布落实“三个规定”及个人重大事项填报情况,提升“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