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实行监督,以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
(二)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提起诉讼。
(八)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九)负责其它应由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行政编制51名。2023年末实有人数7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6人,聘用制书记员24人)。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8个部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相关数据,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43.1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3.35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及抚恤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6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4.89万元,占96.24%;其他收入62.76万元,占3.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16万元,占74.46%;项目支出427.41万元,占25.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05.6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34.65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及抚恤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4.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98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及抚恤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313.35万元,占83.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2万元,占7.42%;卫生健康支出56.95万元,占3.64%;住房保障支出77.75万元,占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32万元,支出决算为5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动等造成医保类缴费金额浮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68万元,支出决算为7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动等造成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浮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48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书记员公积金及社保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3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6万元,下降1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维修费用较上年度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11.43%,主要原因是我院按规定合理编制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安全规范的原则,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费测算数上涨。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院2023年无此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0万元。主要是我院2023年其他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36人。主要是接待各级检察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来我院交流工作和协助办理案件等。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3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6万元,下降1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维修费用较上年度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1.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8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组织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0万元。2023年度我院计划评价项目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涉及金额为95.00万元,实际支出95.0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支出95.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我院通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的实施,为全院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按照合同约定保障了食堂对干警的用餐要求、完成了全年物业费用缴纳,为工作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全年完成案件审查完成率、案件审查准确率均达到预期目标,所受理案件均及时进行审理;实现了多途径宣传,加大了检察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公开了部分案件信息;贯彻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加强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了服务大局、加强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5.78万元,执行数为28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综合近几年我院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二是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及时更新和改造相关设备及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相关支出,提高办公效率,保障有效履行检察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年初预算细化不够到位,不够具体。目前我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二是缺乏规范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创新绩效管理方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二是规范绩效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创新绩效管理方法,探索建立适合我院的一套绩效管理办法。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00万元,执行数为9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度我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二是维护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单位花园的绿化工作,单位职工食堂的有序运行,为职工提供方便的就餐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接管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工作人员为物业公司自聘人员,管理较分散,达不到所要求的目标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逐步完善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详见附件2)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4)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3.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4.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