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开展情况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保护,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1.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1)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幅放缓。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5198人,同比下降1.1%,批准逮捕34329人,同比上升27.8%;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526人,提起公诉56877人,同比分别上升4.3%、46%。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相对集中。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盗窃罪33519人、诈骗罪10166人、聚众斗殴罪10054人、强奸罪9457人、抢劫罪7356人,五类犯罪人数合计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9.4%。
(3)办理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有所下降。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317人,同比下降7.4%。

(4)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978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21.5%。检察机关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前,均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意见。同时,高度重视落实考验期内监管和帮教工作,对实施新的犯罪、发现漏罪以及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等情形的,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提起公诉1104人。
(5)依法适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24年,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特殊保护制度,全国检察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51791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67720人。

2.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1)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幅放缓。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7156人,提起公诉74476人,同比分别上升7.3%、11%,增幅较2023年分别下降28个、3.9个百分点。
(2)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涉及五类罪名。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强奸罪25558人、猥亵儿童罪11650人、抢劫罪4717人、寻衅滋事罪4418人、强制猥亵、侮辱罪3627人,五类犯罪人数合计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7%。
(3)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较快。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347人,同比上升14.1%,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占比从2023年的6.9%上升至2024年的7.3%。
(二)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1. 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情况。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结合办案,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共制发“督促监护令”31809份。其中,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5235份,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6280份,向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94份。
2.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5155件,审查后支持起诉4623件。支持起诉案件主要集中于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监护权监督等领域。
3. 开展民事案件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725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51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83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91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提出抗诉4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2件。
(三)未成年人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1. 开展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7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1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针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
2. 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情况。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4082件4940人,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3543人。
(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06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987件,民事公益诉讼7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