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社会关切焦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安定区检察院对辖区内13个乡镇20余家零售药店、诊所开展了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围绕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及公示情况、药品是否过期、贮存是否规范、药师对处方药销售审核记录等方面开展了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发现部分药店存在药品未按贮藏条件存放、药品过期、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药品售卖登记记录不规范等23个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安定区检察院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消除药品经营安全隐患,助力行业规范经营。
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对辖内220家药店、诊所零售点展开了拉网式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处方药销售管理、药品分类摆放、药品有效期、购销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等问题均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同时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提升药品零售环节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下一步,安定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全力守护群众“药匣子”安全,为安定人民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