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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高质效办案护稳定 促刑事和解暖人心

时间:2025-09-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安定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引领高质效办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既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给予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既高效化解了当事人矛盾,又通过司法实践传递了公平正义的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社会主动创稳注入检察力量。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了解案件的起因、经过以及当事人双方的诉求。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邻里关系。双方为清理门前巷道积雪发生争吵和撕扯。被害人在撕扯期间摔倒在地后,犯罪嫌疑人随即上前用胳膊肘及腿顶压被害人胸部近一分钟,致被害人右侧第6肋前肋骨皮质褶皱、右侧第7、8肋前肋近肋软骨处骨折。经鉴定,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检察官深知该案若简单的“一诉了之”,可能会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高质效办案不仅是快办快结,更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引发新的矛盾。秉持这一检察工作思路,检察官一方面迅速深入了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关键点;另一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向犯罪嫌疑人说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同时倾听被害人的诉求,保障其依法享有的获取合法、合理赔偿的权利让当事人双方在沟通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尊重。

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当场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亦向其出具了谅解书。后经组织公开听证会,进一步听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人的意见,对本案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刑事和解的方式对本案进行了高效处理,避免了机械办案,又通过最小的司法成本修复了社会关系。

此次调解工作的成功,是安定区检察院践行在高质效办案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安定区检察院将继续以高质效办案为核心,把主动创稳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和谐筑牢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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