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五检察部根据高检、省、市院部署,积极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2021年6月22日,对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未履行对等外案件定西市安定区关川路和西环路交通限速牌设置不规范监管职责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5月17日,我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在定西市安定区关川路(渭源街路口、洮阳街和漳县街路口、关川路和洮阳街路口、关川路和漳县街路口、关川路和岷县街路口)同时设置有50和30的限速牌;在西环路(薯都大道路口至南八路路口)多处同时设置有60和40的限速牌;在广银时代城十字路口同时设置有50和40的限速牌。上述现象影响道路行车秩序,不利于维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交通标志应按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在同一道路同时出现不同的限速标志,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定西市安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对上述现象依法负有监管职责。
二、听证情况
2021年5月19日,我院对该线索立案审查,6月22日,我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向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排查清理,加强对交通标志牌的管理。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中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未履行对定西市安定区关川路和西环路交通限速牌设置不规范监管职责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向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提出检察建议。
三、检察建议履行情况
检察建议受到主管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行了全面排查。案件中涉及到的电子监控设备立柱上的限速牌均为“公安智慧交管”项目所建,均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标准(GB-5768.5),其他钢管圆牌式的限速牌均为原市政工程公司建路时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已全部进行了拆除。
四、听证的意义
通过对此案进行听证,更多的体现了程序公正的价值,它是通过听证这样一种公开的案件审查形式来和当事行政机关交流,通过听证的方式来解释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体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实现了听证程序设立的主要目的和制度性功能,也更好的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